盾安集团

投资者是盾安的合作伙伴之一,诚信是盾安做人做事之根本原则。诚信为本,合作共赢,尊重投资者利益,实现资产增值和合理回报,是盾安对投资者的根本态度和义务。
      保障投资者利益首先要做到信息透明公开。盾安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盾安环境2009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被深交所中小板评为“优秀”,这也是盾安环境第二次获此荣誉。同时,时任盾安环境副总裁、董事会秘书喻波连续被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评选为“2009年度浙江上市公司优秀董事会秘书”、“2010年度浙江上市公司优秀董事会秘书”。这表明监管部门对盾安环境的规范治理、诚信披露公司信息给予了高度肯定,为公司树立了更加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。
      在规范治理方面,盾安从控股集团到一级子公司、二级子公司层面,都进行了规范的股份制改造,都实施法人治理,行使经营管理的自主权。制定了《公司治理纲要》, “三会一层”(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经营层)的职责、权限清晰,确保各公司在规范的管理体制下有效运转,切实保障相关投资者的利益。
      盾安集团还将一如既往地持续改进以透明、规范为核心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。